关于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安排的通知
各学院党总支、机关各支部:
根据市委组织部相关文件精神,开展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
2021年12月20日(星期一)
二、活动内容
各学院党总支、机关各支部要结合实际,科学安排统一活动日“五项基本任务”,参加活动的党员统一佩戴党徽,突出仪式感、使命感、获得感,进一步增强针对性、实效性、规范性。
1.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、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。
2.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、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安全工作决策部署,切实履行校园安全职责。
3.组织学习省第十四次党代表精神和市八次党代会精神。
4.认真开展建国前老党员、生活困难党员走访摸排工作,相关信息资料上报党委组织部。
5.认真做好2021年预备党员的接收工作,12月20日之前完成。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,在12月30日前完成。
6.常态化开展党员日常考核、积分公示上墙等工作。
7.组织党员积极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,常态长效开展创文知认宣传、爱国卫生运动、“文明健康、有你有我”等活动。
8.组织收看第二届“铁军号角”微党课大赛决赛视频①②。
点播方式:红色盐阜网站(www.jsxf.gov.cn)—先锋视听—固定学习日(电脑端)。铁军号角APP—先锋号—先锋视听—固定学习日(手机端)
党委组织部
2021年12月17日